纳雍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

石材交易网 admin 2021-07-23 11:0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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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7月20日,纳雍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丰华,副主任杨兴华、张慧、杨怡、李劲全、陈毅出席会议;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张忠奎到会指导;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袁靓,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罗晶等应邀列席会议。

 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;听取和审议了《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县、乡(镇)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议案》《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县、乡(镇)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议案》和《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》。票决了相关人事议案。

  会议批准了《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》,决定设立纳雍县选举委员会和纳雍县县、乡(镇)选举委员会,决定新一届县、乡(镇)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0月20日。

  通过票决,任命胡僖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、胡云超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珙桐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、左力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雍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程磊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文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李华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居仁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龚昌印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宣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决定任命张科为纳雍县林业局局长。

  胡丰华要求,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,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深刻领悟建党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,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“九个必须”,不断锤炼出鲜明的政治品格,把伟大的建党精神传承下去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,主动接受监督。县、乡(镇)选举委员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、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,严格遵守“十严禁”等换届纪律,认真履行好换届委员会的职责,统筹推动换届工作有序进行。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要坚守初心、勇担使命、严以律己,不负组织、不负人民、不负自己。(记者 陈斯靖 宋 东 实习记者 郭 璞 报道)